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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條約是誰簽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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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條約是李鴻章簽訂的。《馬關條約》是中國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於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馬關(今山口縣下關市)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原名《馬關新約》,日本稱為《下關條約》或《日清講和條約》。

《馬關條約》的簽署標誌著甲午中日戰爭的結束。

馬關條約是誰簽訂的

根據條約規定,中國割讓遼東半島(後因三國干涉還遼而未能得逞)、臺灣島及其附屬各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賠償日本2億兩白銀。中國還增開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並允許日本在中國的通商口岸投資辦廠。臺灣等大片領土的割讓,進一步破壞了中國主權的完整。這是日本繼俄國之後,對中國領土進行的一次掠奪。

它迫使臺灣和祖國分離,並且刺激了列強瓜分中國的野心。此後,帝國主義各國爭相在中國劃分“勢力範圍”,中國的民族危機進一步加深。鉅額的賠款,相當於清政府三年財政收入的總和,這就加劇了中國人民的負擔。

清政府無力償還,不得不大量舉借外債,便利了列強通過貸款控制中國的經濟命脈。新的通商口岸開放,使帝國主義侵略勢力深入到中國內地。允許日本在華投資設廠,其他列強援引“利益均沾”的條款,爭先恐後在中國開設工廠,進一步掠奪中國的原料和廉價勞動力,嚴重阻礙了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

因此,《馬關條約》反映了帝國主義資本輸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國資本主義對中國的侵略進入一個新階段,中國社會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李鴻章,字子黻、漸甫,號少荃, 晚清軍政重臣,淮軍創始人和統帥,洋務運動的主要倡導者。

1847年,道光二十七年,中進士。1853年,咸豐三年,受命回籍辦團練,多次領兵與太平軍作戰。1858年,入曾國藩幕府襄辦營務。1860年,統帶淮揚水師。

湘軍佔領安慶後,被曾國藩奏薦“才可大用”。李鴻章1862年,同治元年,編成淮勇五營,曾國藩以上海系“籌餉膏腴之地”,命淮勇乘英國輪船抵滬,自成一軍,是為淮軍。1863年-1864年,率淮軍攻陷蘇州、常州等地,和湘軍一起鎮壓了太平天國。1865年,分別在上海和江寧(今江蘇南京)創立江南機器製造總局和金陵機器製造局。

1866年,繼曾國藩署欽差大臣,專辦鎮壓捻軍事務。次年,授湖廣總督。其後,採取“就地圈圍”、“堅壁清野”等戰略,相繼在山東、江蘇間和直隸(約今河北)、山東間剿滅東、西捻軍。1870年,繼曾國藩任直隸總督兼北洋通商大臣,從此控制北洋達25年之久,並參與掌管清政府外交、軍事、經濟大權,成為清末權勢最為顯赫的封疆大吏。

1888年,光緒十四年,建成北洋海軍。1901年,去世。諡文忠,晉封一等侯。

著有《李文忠公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