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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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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时间是从买入的时候算的,一般是交契税的时间,也就是说当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的时候基本上满足大部分城市的限售和减税政策。也就经常可以看到有人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取得完全产权以后就出让的情况。

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1、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多是第一次购房,一定要弄清楚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还要充分考察户型。

2、签好合同,按照民法典规定,实行约定优先原则,所以合同中的条款必须签仃全面,不得偏信广告宣传,广告宣传只有告知功能,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效力。

3、要了解物业管理基本内容并在补充条款中对交房时间、面积误差、关键的配套设施加以约定。

4、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屋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5、购买经济适用住屋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屋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如果购买经济适用住屋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屋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屋与经济适用住屋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同时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1、确认自己满足上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后,。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进行咨询,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各地条件会有所不同)。

2、准备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准备:申请表、申购表、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产权证明(夫妻双方户口本上地址)。

3、提交材料。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提交到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部门,经过对提交材料进行查验,符合受理条件的可领取受理回执单。

4、等待审核。受理申请后,街道办(乡镇政府)会通过审核材料、邻里访问、入户调查、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初审,经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部门将材料报送到经济适用住屋建设发展中心进行复审。

5、领取凭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

6、选购住屋。申请人在了解可供选择的房源各方面情况后,凭《经济适用住屋购房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选择,否则视为放弃。

7、办理准购证。选房后,凭选房确认书、身份证、购房通知书到房改办办理准购证。

8、办理购房手续。申请人持住屋准购证到所购住屋的开发商办理购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