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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屋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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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屋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条件

住屋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条件:要先结清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债务;首付款一般不可低于50%;申请人名下无任何不良记录;有固定稳定的工作、收入,有还款信用良好,有足额还款的能力等等。住屋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屋储蓄。性质:保障性,建立职工住屋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屋问题提供了保障。

1、互助性,建立住屋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屋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屋公积金的互助性。

2、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屋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屋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