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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买房我给担保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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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需要负还款责任,当事人一旦签名做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

别人买房我给担保有什么责任

为他人办理贷款拿自己的房子抵押,需要房屋所有权人明确: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此时,就存在因债权人行使抵押权,导致房屋所有权人丧失房屋所有权的情况。虽然房屋所有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自己房屋被优先受偿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但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却无从保障,除非在房屋所有权人在为债务人办理抵押登记前,先行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或者保证(最好是连带保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摸清借款人的为人和信用。被担保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

2、了解借款人借钱目的。这一点非常非常重要,如果是借钱去做高风险的投资项目,那么罗-爷法律建议你不要给他作担保。原因很简单,别人想发财,你陪着担风险,最后没准他亏了,要你来买单。

3、调查借款人是否还有其它债务。有些借款人信誉虽好,但遇上债务危机爆发,无力偿还时,信誉也不拿来换钱花,因此罗-爷法律不建议给负责累累的借款人 作担保。

4、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人的收入水平是决定欠款能否偿清的重要因素。

5、搞清楚自己的经济实力,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