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秒懂生活吧>品質生活>

警察算公務員嗎

品質生活 閱讀(9.78K)

警察算公務員嗎的答案是:是公務員

警察算公務員嗎

人民警察是國家承認的,有正式行政編制,有警服、警察證,並且是有執法權的,根據編制的不同分為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和地方國家機關公務員。警察的主要職責是執法、維持公共安全,保護性命及保障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一章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治安警察:治安警察是管理查處治安案件(事件)的警察,他們一般設定在派出所、及區縣級(含)以上公安局治安隊、處。

刑事警察:刑事警察(簡稱刑警),做刑事偵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況;組織、協調偵破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承擔案件痕跡和物證提取、檢驗、鑑定。

交通警察:指在公安機關內設機構——交通管理警察大隊工作的人民警察。交通警察是警察的一個警種。其職責是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查糾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負責機動車的登記管理等,簡稱“交警”。

1、警察的地位。警察是階級社會統治階級實現專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國家機器的組成部分,是國家意志的執行者。警察與國家共存亡,只要國家存在,統治階級需要完成其組織管理形式,就必定有警察這種維護統治階級統治的暴力工具。

警察的設定及其警察行為是按照統治階級他的意志和利益,依靠國家作為其後盾而實現的。列寧曾指出:“常備軍和警察是國家權力的重要工具。”(《列寧全集》第25卷377頁)警察的主要任務就是同危害國家安全、同危害社會秩序的敵對勢力和犯罪分子作鬥爭。警察是依靠暴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警察的武裝性質,實質上就是警察暴力作用的體現。所以。警察與軍隊共同構成保衛國家安全和維護社會秩序的兩大力量。

2、警察的作用。警察的作用就是警察的行為在保衛國家安全和維護社會秩序中的具體體現。警察的作用是由警察在國家中的法律地位和性質決定的,是掌握政權的統治階級意志的忠實執行者和捍衛者。

警察是保障國家安全的暴力工具。國家賦予警察特殊的權力,警察依靠特殊的職權和強制力,對威脅國家政權,違背統治階級意志的敵對勢力和人員實施堅決的鎮壓和制裁。充分體現警察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專政職能。

警察是維護社會秩序重要力量。統治階級在維護國家安定和社會秩序管理活動中,賦予了警察管理職權。通過警察的管理職能活動,維護正常的社會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等。體現出警察參與國家對社會管理的職能,保障國家安定和社會政治穩定。

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是警察力量在社會管理活動中職能的具體體現,是國家維護社會安定,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的重要手段。警察針對具有社會危害性的違法、犯罪人員予以嚴厲打擊和制裁,目的就是為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面貌及工作、生活環境,從而進一步鞏固統治階級的統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