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滿足以下條件的護士才可以申領電子證照
1、存在在冊的護士執業資訊;
2、護士執業資訊未過有效期,將過期的人員要儘快完成延續註冊等相關業務;
3、已經完成護士電子化註冊並且成功啟用;
4、在護士電子化個人賬戶中完成照片上傳並由醫療機構確認通過。
二、護士申領電子證照流程:
1、繫結民科微服務小程式,可直接進入電子化註冊系統;
2、在民科微服務小程式【我的】中,點選【我的電子化系統】;
3、點選進入【護士電子化註冊資訊系統】;
4、點選右上角【下拉導航】進入【電子證照】功能;
5、在執業電子證照功能介面,點選【申領|亮照】;
6、符合申領護士電子證照條件,直接亮照成功(不需要醫療機構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