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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資料殺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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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資料殺熟是指同樣的商品或服務,老客戶看到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戶要貴出許多的現象。大資料殺熟,本質上屬於“大資料悖論”的一種現象,大資料悖論是《新未來簡史》中未來12大理論或效應之一。

大資料殺熟是什麼

大資料殺熟是什麼意思?

大資料殺熟即“利用自己所擁有的的使用者資料,對老使用者實行價格歧視的行為”。例如同一趟航班,高階會員是一個價格,普通使用者是一個價格同樣叫車,起始點和距離一樣,有的人顯示52.1元,有的人顯示46元…大資料殺熟的本質是價格歧視。“價格歧視”本身並不稀奇,曾經在傳統商業社會中,“歧視”的物件有“生人”,也有“熟人”,比如在旅遊景區內商家會將商品以更高的價格賣給“外鄉人”,比如憑藉穿著打扮和談吐,商家會將商品以更高的價格賣給看起來更有錢的人。只是在傳統商業中,“生”“熟”都可能受到歧視,而在資料等的參與下,網際網路商業中存在更多的是“殺熟”。甚至在“殺熟”的過程中,大資料成為了必備工具——每個平臺都會蒐集很多的使用者資訊,然後根據這些使用者資訊,加上千人千面的技術,針對不同使用者給出不同的價格和優惠。大資料殺熟的套路都是基於標籤的,現有的商品和服務搜尋結果是基於消費者的興趣、消費習慣和其他特徵。消費者每次在網上操作,都會被經濟平臺拿去分析、挖掘。客戶與APP的互連動次數越多,APP的粘性越強,經濟平臺就越瞭解使用者的行為。並在此基礎上給使用者提供個性化定製的服務與報價。

何為“大資料殺熟”?

所謂大資料殺熟,是指商家利用大資料技術,基於對使用者資訊的分析和處理,對其中使用次數較多、對價格不敏感的客戶實施差異性定價,其最終目的是達到利益的最大化。

《個人資訊保護法》出臺前,針對大資料殺熟行為最常用的規制依據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的“公平交易權”。但該條文較為概括,且即使消費者基於“公平交易權”得到了賠償,企業僅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對於企業而言“違法成本”較低,不足以對“大資料殺熟”行為產生足夠的威懾。由於“大資料殺熟”大多同市場壟斷勢力存在關聯,故反壟斷領域成為較早規制“大資料殺熟”行為的領域之一。2021年初,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發布了《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其中第十七條規定,實施“大資料殺熟”可能被認定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若一旦被認定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則其需要根據《反壟斷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具體而言,企業可能需要面臨“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的行政處罰。

《個人資訊保護法》系首次在法律層面直接對“大資料殺熟”行為作出規制,將“大資料殺熟”行為界定為“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系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礎上,針對“大資料殺熟”行為性質的進一步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