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納稅人營業收入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是: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不含稅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進項稅額=購入貨物或接受勞務的不含稅金額×稅率;
一般納稅人的應納增值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減去稅法允許抵扣的當期通過認證的進項稅額(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為上個月認證的通過交叉比對的進項稅額)。
2、小規模納稅人營業收入增值稅應納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徵收率=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徵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應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且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徵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