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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別人拿去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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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別人拿去沒有用,因為辦理房產過户必須本人拿房產證原件才能辦理,如果不是本人到場房地產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員也不會幫其辦理過户手續。但是需要提醒大家,一定不要輕易把自己的房產證原件借給別人,如果房產證原件到了不法分子的手裏,很容易做出違法亂紀的事情,給自己帶來損失。還有就是自己的房產證原件一定要保管好,後期丟失補辦也是比較麻煩的。

房產證別人拿去有用嗎

只有經過房屋主管部門,完成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購房者才對所購房屋擁有完全所有權,才能對房屋擁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如果購房者在入住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那麼他所購的房屋所有權仍然屬於售房人一方,購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權利或存在下列風險

(1)不能買賣、置換、贈與、繼承、析產、轉讓等。如進行上述行為,也會因為此行為違反國家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可能會被宣佈無效,或者無法實現合同目的,如果出現無效的情形,那麼法律不予保護非法的民事行為,各方的損失只能由各方自己來承擔。

(2)無法設定他項權利。他項權利主要指抵押權、典權,我國法律規定,房屋抵押實行登記制度,而登記的唯一憑證就是房屋所有權證,所以購房者無法通過房屋抵押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3)在房屋被拆除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

(4)如因買賣的房屋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購房者將血本無歸,無法通過法律渠道主張自己的權利。

(5)無法部分改建所購房屋。

(6)在土地使用期限屆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7)在房產存在糾紛的情況下,購房者可能不能佔有使用所購房屋,即使佔有了該房屋,也有騰退的危險。

(8)永遠無法辦理過户手續,房屋所有權一直處在不確定的懸而未決的狀態。基於上述法律上的風險及房產證的重要性,房屋買賣一定要辦理房屋所有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