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範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2.5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温度高於或者等於標準沸點的液體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
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於或者低於60℃液體的氣瓶;氧艙等。
GB系列標準
1、GB150-1998,鋼製壓力容器;
2、GB151-1999,管殼式換熱器;
3、GB151-1999,管殼式換熱器標準釋義;
4、GB/T699–2006,優質碳素結構鋼;
5、GB700-2006,碳素結構鋼;
6、GB/T713-2008,鍋爐壓力容器用鋼板;
7、GB985-1988,氣焊、手工電弧焊及氣體保護焊焊縫坡口的基本形式與尺寸;
8、GB986-1988,埋弧焊焊縫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9、GB3087-1999,低中壓鍋爐用無縫鋼管;
10、GB3274-2007,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熱軋厚鋼板和鋼帶;
11、GB3531-1996,低温壓力容器用低合金鋼鋼板;
12、GB/T5117-1995,碳鋼焊條;
13、GB/T5118-1995,低合金鋼焊條;
14、GB/T5293-1999,埋弧焊用碳鋼焊絲和焊劑;
15、GB/T5293-1999,埋弧焊用碳鋼焊絲和焊劑;
16、GB5310-1995,高壓鍋爐用無縫鋼管;
17、GB/T8110-1995,氣體保護電弧焊用碳鋼、低合金鋼焊絲;
18、GB/T8163-1999,輸送流體用無縫鋼管;
19、GB/T8165-1997,不鏽鋼複合鋼板和鋼帶;
20、GB/T9019-2001,壓力容器公稱直徑;
21、GB/T9112~9124-2000,鋼製管法蘭(合訂本);
22、GB/T9125-2003,管法蘭連接用緊固件;
23、GB/T9126-2003,管法蘭用非金屬平墊片、尺寸;
24、GB/T9128-2003,鋼製管法蘭用金屬環墊、尺寸;
25、GB/T9129-2003,管法蘭用非金屬平墊片技術條件;
26、GB/T12212–1990,技術製圖焊縫符號的尺寸、比例及簡化表示方法;
27、GB/T12470-2003,埋弧焊用低合金鋼焊絲和焊劑;
28、GB/T12522-1996,不鏽鋼波形膨脹節;
29、GB/T12777-1999,金屬波紋管膨脹節;
30、GB13296-2007,鍋爐、熱交換器用不鏽鋼無縫鋼管;
31、GB/T14976-1994,流體輸送用不鏽鋼無縫鋼管;
32、GB/T15601-1995,管法蘭用金屬包覆墊片;
33、GB16749–1997,壓力容器波形膨脹節。
JB系列標準
1、JB/T 4700~4707-2000,《壓力容器法蘭》內容包括:壓力容器法蘭分類與技術條件、甲型平焊法蘭、乙型平焊法蘭、長頸對焊法蘭、非金屬軟墊片、纏繞墊片、金屬包墊片、等長雙螺栓;
2、JB 4708-2000,鋼製壓力容器焊接工藝評定;
3、JB/T 4709-2000,鋼製壓力容器焊接規程;
4、JB/T 4710-2005,鋼製塔式容器;
5、JB/T 4711-2003,壓力容器塗敷與運輸包裝及釋義;
6、JB/T 4712.1~4712.4 -2007,《容器支座》內容包括:鞍式支座、腿式支座、耳式支座、支承式支座;
7、JB 4726~4728-2000,壓力容器用鋼鍛件;
8、JB 4727-2000,低温壓力容器用低合金鋼鍛件。
特種設備壓力容器標準
法律分析:特種設備中的壓力容器的定義:
(1)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範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温度高於或者等於標準沸點的液體、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於或者等於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
(2)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於或者低於60體的氣瓶;
(3)氧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壓力容器有哪些分類標準
1、一類容器:
(1)非易燃或無毒介質的低壓容器;
(2)易燃或有毒介質的低壓分離容器和換熱容器;
2、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二類容器:
(1)中壓容器;
(2)劇毒介質的低壓容器;
(3)易燃或有毒介質的低壓反應容器和貯運容器;
(4)內徑小於1米的低壓廢熱鍋爐。
3、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三類容器:
(1)高壓、超高壓容器;
(2)劇毒介質且Pw×V≥200升。公斤力/釐米2的低壓容器或劇毒介質的中壓容器;
(3)易燃或有毒介質且Pw×V≥50000升.公斤力/釐米2的中壓反應容器,或PW×V≥5000升,公斤力/釐米2中壓貯運容器;
(4)中壓廢熱鍋爐或內徑大於1米的低壓廢熱鍋爐。
擴展資料
壓力容器,英文:pressure vessel,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為了更有效地實施科學管理和安全監檢,我國《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中根據工作壓力、介質危害性及其在生產中的作用將壓力容器分為三類。
並對每個類別的壓力容器在設計、製造過程,以及檢驗項目、內容和方式做出了不同的規定。壓力容器已實施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制度,未取得進口安全質量許可證書的商品不準進口。應該按照最新TSG21-2016《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中劃分,先按介質劃分為第一組介質和第二組介質,然後再按照壓力和容積劃分類別Ⅰ類,Ⅱ類,Ⅲ類。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壓力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