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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業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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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林業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脱貧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暢通農村和脱貧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北京林業大學繼續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

北京林業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1、招生對象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申請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2022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考生户籍、學籍資格以各省(區、市)審核公示的信息為準。

2、招生計劃

我校招生計劃不低於教育部規定的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擬入選考生人數為招生計劃數的6倍左右,非大學聯考改革省份只招理科考生,大學聯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須符合所報專業(類)我校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實行“3+1+2”模式的改革省份要求首選科目為物理。

擬招生專業(最終以我校公示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專業計劃為準)如下:

林學類、食品科學與工程、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土木工程、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工商管理類、計算機類、林業工程類、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

3、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完整相關信息。報名時間為2022年4月10日8:00-4月25日24:00。

(2)、上傳材料

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中上傳以下報名材料:

①報名系統生成的《北京林業大學2022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打印下載後,本人和中學負責人親筆簽名,並加蓋中學公章(特別提示: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表版本號應與報名系統一致;就讀中學發生過變動的學生,高中階段成績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會考)需同時加蓋原就讀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注:個人陳述,限800-1000字,內容須包含以下三方面:①申請理由,含思想品德、愛好特長、性格特點等情況;②學業表現情況,尤其是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習研究經歷,主要參與的實踐活動及感悟;③對申報專業的認知以及大學學業規劃(請切合自身情況進行陳述,切勿照抄網上搜索內容)。

②、高中階段代表性獲獎證書、科技創新研究經歷或成果等(原件及複印件,由中學校長備註“材料經審核真實有效”並加蓋公章,專利、論文不得作為申請材料)。

③、本人二代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正反面複印在一張紙上)。

④、户籍材料原件:須提供能證明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農村,且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的資料,如:户籍卡或户口本(上傳內容包括:首頁、户主頁、本人所在頁、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頁)等;若考生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則須分別提供户口本首頁、户主頁、本人頁。

⑤、學籍證明材料原件:由考生就讀中學出具的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證明(加蓋中學公章)。

注:考生務必按要求準備相關材料,簽字蓋章齊全,材料完整且清晰可辨,否則將影響評審。

(3)、完成報名

上傳材料均須掃描或拍照(務必保證清晰)後按系統要求上傳,《北京林業大學2022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掃描件上傳後點擊“完成上傳”,考生志願狀態由“待上傳申請表”變更為“待審核(請耐心等待學校審核)”,視為考生完成報名。請務必在2022年4月25日24:00前完成上述操作,未按時完成上述操作視為放棄報考。

考生無需郵寄書面材料,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

4、選拔程序

我校將組織專家評審組,負責實施高校專項計劃評審工作。

(1)、材料審核:對於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户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後,專家評審組依據報名條件、申請材料和整體報名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定,擇優確定審核合格考生名單,並於2022年5月31日前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將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請及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看本人審核結果,學校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相關事宜。

(2)、計劃安排:我校根據入選考生生源分佈情況,擬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專業計劃,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上進行公示。

5、錄取辦法

(1)、志願填報

取得北京林業大學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的考生須具備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資格,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

高校專項計劃填報志願的方式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考生須按相關規定填報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志願,在該志願中填報“北京林業大學”;並在我校公佈的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範圍內填報專業志願,且須服從專業調劑;身體條件應符合所報專業要求(專業體檢要求見附件)。

取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的大學聯考改革省份考生,須符合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科目要求見附件),實行“3+1+2”模式的改革省份要求首選科目為物理。

未按我校要求填報大學聯考志願的考生,視為放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不再享受相關錄取政策。

(2)、錄取規則

①、我校根據公佈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計劃,對大學聯考投檔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理工類(物理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大學聯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執行。

②、專業錄取規則參照《北京林業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執行。

(3)、其他説明

從2023年大學聯考招生起,往年被高校專項計劃錄取後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我校將及時將相關考生信息反饋生源省份。

4、監督機制

(1)、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學校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公示相關信息。

(2)、我校未委託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招生考試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

(3)、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明確監督舉報渠道,切實杜絕權力尋租。

紀委監督電話:010-62338237

(4)、學校加強對高校專項計劃評審人員的選拔和管理。與評審人員簽訂利益關係者回避責任書,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係、指導關係及其他利害關係的,評審人員須在考前主動報告並申請回避,一經發現瞞報情況者將取消評審人員資格,所評考生成績無效,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審核合格名單、各省招生計劃均實行公開制度,將在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我校招生網()進行公示。

(6)、考生應如實申報有關材料;有關中學應嚴格組織推薦工作。對於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責任屬推薦中學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將在其所在省份中學及有關試點高校或全國範圍內予以通報,並責成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追究有關責任者的相應責任;責任屬考生本人的,未入學者,取消其複試成績,同時報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7、重要日程

(1)、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4月10日8:00-4月25日24:00

(2)、審核結果公示:2022年5月31日前(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北京林業大學招生網中進行公示,具體事宜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

8、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未盡事宜按教育部當年有關政策執行。

諮詢電話:010-62338216、62338222(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電子郵箱:blzsb

微信公眾號:BJFU8216

官方微博:

二、北京林業大學介紹:

北京林業大學(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簡稱”北林“,位於北京市,教育部直屬、教育部與國家林業局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211工程”建設高校,入選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2011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商務部援外學歷項目獎學金、北京市政府獎學金、北京市“一帶一路”專項獎學金以及亞太森林組織獎學金項目院校,北京高科大學聯盟、絲綢之路農業教育科技創新聯盟創始成員,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授權可自行審定教授任職資格的高校,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一級學科內可自主設置博士、碩士二級學科及交叉學科的高校,設有研究生院和國家大學科技園,具備本科自主選拔錄取資格。學校以生物學、生態學為基礎,以林學、風景園林學、林業工程、農林經濟管理為特色,農、理、工、管、經、文、法、哲、教、藝等多門類協調發展。

學校辦學可追溯至1902年京師大學堂的農業科林學目。1952年北京農業大學森林系與河北農學院森林系合併,成立北京林學院。1956年北京農業大學造園系和清華大學建築系部分併入學校。1960年被列為全國重點高等學校。1985年更名為北京林業大學。

截至2020年12月,該校總佔地面積13176畝,校本部面積696畝,實驗林場佔地面積12480畝。設17個學院。在校生25276人,教職工204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