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進税局不允許進項税額抵扣的貨物時,應根據發生的業務計入對應科目,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等科目,其金額包含進項税額)
若企業已抵扣進項税額,則需要做進項税額轉出,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等科目)
貸: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轉出)
根據税法有關規定,進項不得從銷項税額中抵扣的情形包括用於簡易計税方法計税項目、免徵增值税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