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取得研發過程中形成的下腳料、殘次品、中間試製品等特殊收入時:
借:應收賬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銷項税額)
2、收入衝減研發費用時:
借: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銷項税額)
借:管理費用——研發費用(紅字)
企業取得研發過程中形成的下腳料、殘次品、中間試製品等特殊收入,並衝減研發費用時,應當通過“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以及“應交税費”等相關二級科目、“管理費用”等科目核算。產品銷售與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在不同納税年度且材料費用已計入研發費用的,可在銷售當年以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額直接衝減當年的研發費用,不足衝減的,結轉以後年度繼續衝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