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僧珍為官》翻譯為:呂僧珍當官,不偏私於親戚。他的侄子把販賣葱作為職業,在呂僧珍回到故鄉做官時,於是就放棄賣葱的職業,想要在州府求得官職。呂僧珍説:“我承擔國家重大的恩情,沒有什麼可以用來報效的。你本來就有正當的職業,怎麼可以胡亂請求得到不該得的職份呢?你只應當趕快回到葱店裏。”呂僧珍的家住在市北,前面建有督郵的官署,鄉人都勸他遷移官署來擴建住宅。呂僧珍惱怒地説:“督郵,是官府的房子,從建造以來就一直在這裏,怎麼可以搬遷官署的地方來擴大自己的住宅呢?”
原文:呂僧珍為官,不私親戚。其侄以販葱為業,僧珍既至,乃棄業欲求州官。僧珍曰:“吾荷國重恩,無以報效;汝等自有常分,豈可妄求,但當速返葱肆。”僧珍住市北,前有督郵廨,鄉人鹹勸徙廨益其宅。僧珍怒曰:“督郵,官廨也,置立以來,便在此地,豈可徙之益吾私宅!”
註釋:
1既至:已經到達,這裏指呂僧珍回故鄉做官
2乃:於是,就
3荷:承擔。肩負,擔負
4無以:沒有什麼用來
5常分:固定的職業 。正當職業
6肆:店鋪
7督郵:官名,漢代代表太守督察縣鄉,兼管司獄訟捕等事,唐以後廢止
8廨(xiè),官府的房子。官署
9汝:你
10為:擔任
11鹹:都
12益:增多,增加
13私:偏私,偏愛
14平心率下:公正平和地對待下屬官員率,對待
15叨越:非分佔有
16導從滷薄:由侍從開路,自己跟隨滷薄,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