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費就是個人所得税中的勞務報酬。是指個人獨立從事各種非僱傭的各種勞務所取所得的,它與工資薪金所得的區別在於勞務報酬是獨立個人從事自由職業取得的所得,而工資薪金所得屬於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勞務費會計分錄是:收到勞務費收入,借:現金(或銀行存款),貸:其他業務收入。發生的勞務費支出:借:其他業務支出,貸:銀行存款。提税金,借:其他業務支出,貸:應交税金--營業税、城建税。
個人取得的勞務報酬收入,應當交納個人所得税。應交税款=(勞務報酬收入-費用扣除額)*税率。根據題中情況,相關的費用扣除額和適用税率為800元和20%。
勞務報酬項目應交的個人所得税,由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税法規定,向其主管税務機關交納。
帳務處理問題。根據會計制度、税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企業支付的勞務費支出,不構成工資總額,應當計入“管理費用——勞務費”科目,並不計提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
勞務費支出會計分錄怎麼做
一、發生勞務費用支出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業務支出(或營業成本)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職工薪酬),這是支付參與該項業務的人員工資薪酬,該項支出是計入其他業務支出還是計入營業成本的選擇與收入的確認條件是一樣的。
二、收到勞務費收入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在選擇其他業務收入還是營業收入的方面,主要看勞務公司是不是經常發生勞務外包的業務,如果經常發生就記為營業收入,如果不是經常發生的就記為其他業務收入。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會計分錄中需要遵循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原則,但在實際工作中,由於很多會計在做賬時沒有清晰的思路,並沒有完全嚴格按要求這麼做。做會計分錄時,應將借貸方一一對應,如一借一貸、一借多貸、多借一貸,這些都是標準的分錄方式。
如果是在實務工作中,當月發現立即改,跨月份才發現,不影響會計報表就可以在財務軟件中反結賬直接改正,如果影響就一定要調整分錄,用紅字做一遍原分錄再做正確的分錄。如果是平時的備考練習中,考生一定要找到做錯的原因,並進行整理,記錄到錯題本中,定期回顧,爭取下次不要再犯相同的錯誤。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會計分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勞務支出
勞務費會計分錄怎麼做?
賬務處理方法如下:
1、收到勞務費收入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收入)
2、發生的勞務費支出
借:其他業務支出(或主營業務成本)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工資等)
3、提税金
借:其他業務支出(或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
貸:應交税金--營業税、城建税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4、結轉税金
借:本年利潤
貸:其他業務支出(或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
注:如果勞務費不屬於單位的主營業務範圍,計入其他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支出科目。
擴展資料:
勞務費與應付職工薪酬的區別
1、從適用法律角度來看,工資性支出是指按《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支付的工資報酬;而勞務報酬一般是根據《合同法》的有關承攬合同、技術合同、居間合同等規定簽訂合同而取得的報酬。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享有《勞動法》的權利義務,和用工單位存在着僱傭被僱傭的關係,用人單位除了支付工資報酬之外,還應履行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勞務報酬則不存在這種關係,其勞動具有獨立性、自由性,其行為受《合同法》的調整。
2、從管理方式上看,支付工資的員工都記載在企業的職工名冊中,並且企業日常都進行考勤或簽到,而支付勞務報酬的人員一般則不這樣管理。公司僱用的保姆不屬於《勞動法》所規定的關係,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員工兼職,而保姆則一般同時為幾家公司或客户服務,對某一客户按時收費。
3、從財務核算角度來看,工資報酬的支付一般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勞務報酬一般通過“生產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核算。
4、從税務管理角度看,工資報酬的支付應用工資表按實列支,並按規定代扣代繳工資薪金類個人所得税;納税人支付勞務報酬則需要取得相應的勞務發票,並按規定代扣代繳勞務報酬類個人所得税。兩種支出的計税方式完全不同。
參考資料:勞務費-百度百科
支付勞務費會計分錄怎麼做
支付勞務費會計分錄步驟是收到勞務費收入、發生的勞務費支出、提税金、結轉税金。
1、收到勞務費收入,借:現金(或銀行存款);貸:其他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收入)。
2、發生的勞務費支出,借:其他業務支出(或主營業務成本);貸:銀行存款(或應付工資等)。
3、提税金,借:其他業務支出(或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 貸:應交税金--營業税、城建税
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4、結轉税金,借:本年利潤;貸:其他業務支出(或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
勞務費的定義
勞務費,即個人所得税中的勞務報酬是指個人獨立從事各種非僱傭的各種勞務所取所得的,它與工資薪金所得的區別在於勞務報酬是獨立個人從事自由職業取得的所得,而工資薪金所得屬於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
勞務報酬是指所得: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諮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計、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