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意金不是定金。首先在法律上並沒有誠意金這一説法,也不是法律意義上的違約金、定金、訂金除非當事人雙方有明確規定。“誠意金”只是開發商的一種營銷手段,以此來刺激消費,提高業績。
首先,我們應該明確定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定金是合同一方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或雙方當事人約定而繳納的。
一般情況下,購房定金以書面形式約定。
定金數額由交易雙方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與定金不同誠意金不具有法律效力。
簡而言之就是合同雙方達成購買意向。
誠意金是可以作為房款,如果交易成功可作為房款的一部分,如果未達成協議則可以退還。
誠意金也是房地廠商為了快速回籠資金的手段之一。
綜上,兩者的性質完全不同。
定金是一種擔保方式,具有法律效力,且不予退還;誠意金可以返還,但不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的就是關於誠意金是不是定金的內容介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