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秒懂生活吧>品质生活>

专项扣除项目有哪些?

品质生活 阅读(7.48K)

专项扣除项目有哪些?的答案是:子女的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租房租金;买房贷款利息

包括了:子女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屋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的支出、个人对于教育等公益事业的捐赠等。

1、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每个子女一千元,教育一般包括了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

2、继续教育的专项扣除按照每年三千六或四千八的标准;

3、大病医疗的扣除标准为每年八万元。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国小、国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国小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专项扣除项目有哪些?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很好问答。我们只要明白了,“三险一金”为什么可以扣除,这个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三险一金”需要个人缴纳一部分,所以才能在税前扣除。而“五险一金”当中的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并不需要个人承担,自然不能在个人计算个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个税专项扣除的金额,肯定都是我们个人实际承担的金额,而不能包括企业承担的部分。

当然,现在生育保险已经并入了医疗保险,并不影响个税专项扣除的计算。毕竟生育保险即使并入了医疗保险,也并不需要个人承担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