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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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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不过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公积金贷款后,可在12个月后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对于办理了住屋公积金贷款的人来说,如果在偿还住屋公积金贷款满12个月后,如果满足当地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住屋公积金贷款条件,那么就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的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个人住屋公积金账户余额,根据提取原因不同,住屋公积金提取金额也有一定限制。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屋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扬州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1、账户余额:平时不要随便提取公积金,因为公积金余额关系到以后的贷款额度。简单来说,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直接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的。

2、公积金提取次数:个人公积金买房最高可贷50万,夫妻双方最多可以一次贷款100万,每个人公积金最多只能有2次机会用来买房。

3、提取标准: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提取住屋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4、公积金额度提取时间:如果用户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则再此之前不要去申请公积金提取业务。

5、提取顺序:公积金账户资金如果买房时想要取出来,一定记得要在按揭贷款银行放款后再去申请领取,如果银行还没放款就去申请提取了,就会影响到公积金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