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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产房买卖过户的手续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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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私产房过户手续之前,首先应准备好所需材料,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房地产权利证书,如果房屋已办理抵押手续,需提交抵押人同意过户的书面证明,并且书面证明上需有抵押人的签名。

2、未通过房地产中介的情况下,办理过户手续时,需将合同条款填写清楚,而且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房屋所有权人必须到场签字,如果房屋所有权人的婚姻状况为已婚,夫妻双方都必须到场签字。

3、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到当地的房管局填写存量合同及过户申请表,存量合同上填写的房屋成交金额必须与房屋买卖合同上的金额一致。将申请材料上交至房产局相关工作人员后,会收到一个回执单,凭回执单缴纳税费后便可领取新的房产证。

私产房买卖过户的手续有哪些

1、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2、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3、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